{{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壹、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貳、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
參、實施方式:
1.採學生自由參加,請詳閱實施計畫。
2.校內初賽比賽報名表(附件)可自行下載使用或至教務處索取,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3.送件作品須需符合各類別規格,指導老師限校內編制老師。
4.參賽作品收件時間:開學後至114年9月5日(五)下午四點整截止。
5.收件地點:圖書館
肆、評選:
1.收件截止後,由校內相關專長教師組成評審小組評選。
2.經評選後擇優作品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8-07|
{{ $t('FEZ005') }}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