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EPQNG109
{{ $t('FEZ002') }} 衛生組長|
研習對象:
(一)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持以下環境相關領域學歷 與學分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或經教育 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畢業,並修畢環 境相關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不可跨領域),但未 研習環境教育核心科目,含環境教育、環境倫理、環 境教育教材教法之學員。
2、欲參訓者請先至環保署環境教育認證申辦系統/認證資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得採計之專業領域課程」查詢 (https://eecs.epa.gov.tw/front/),初步自行檢 核符合規定後,再行報名本研習。
(二)已持有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於該認證有效期間內欲取得 環境教育人員展延時數者。
請有興趣的老師於109年7月10日(星期五)前洽人事室,以完成「環境教育人員核心 課程研習班」第1期(班期代碼:AA2922)報名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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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