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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山區景美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O2

轉知教育部107年度友善校園獎縣市初選事宜,鼓勵各校內傑出學輔人員、導師踴躍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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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輔導組長|

 一、依教育部107年3月1日臺教學(二)字第1070031300B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友善校園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之績優學校與優秀人員,請各校踴躍報名並推薦優秀學務人員、優秀輔導人員及優秀導師參加本市初選。
三、本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各校薦送之優秀人員應有具體事蹟,並注意曾接受本獎項獎勵或表揚之學校或個人,三年內不不得薦送;另為免重覆表揚,本案獎勵對象不包含實習教師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特殊教育人員。
(二)請依參選類別備妥遴選表正本一式3份及實務案例文章1篇(皆須附電子檔光碟),並檢附必要證明文件影印本及其他佐證資料1份;如有錄音、錄影或其他相關資料應予敘明。
(三)遴選表及相關佐證資料皆請依序裝訂成冊,勿使用資料夾,另各校所送資料不予返還。
四、檢附「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及「友善校園獎評選相關提醒事項檢核表(含近三年獲獎名單及遴選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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