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EPQNG109
{{ $t('FEZ002') }} 衛生組長|
實施禁菸措施之範圍,係位於本市信義區松高路、松智路、松壽路及松高路20巷間之區域,包括香堤大道、香堤大道廣場、松壽廣場、新光三越百貨台北信義新天地A8館、A9館、A11館之1樓騎樓及地下1樓出入口周邊、微風松高之1樓騎樓及面松高路門口之前方廣場、寒舍艾麗酒店面松高路門口之前方廣場、及實施禁菸措施區域內之周邊人行道(不含松高路20巷之人行道)
本公告禁菸場所之違規吸菸行為人稽查取締,由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後續行政處分、行政救濟、行政執行等事宜,由本局執行。
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衛生局公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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