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FXVRI173
{{ $t('FEZ002') }} 文書組長|
一、宣導方式:利用公布欄或網站、多媒體播放系統、電子看板等刊登宣導海報或開徵訊息。
二、開徵訊息宣導文字:「房屋稅繳納期間為105年5月1日至5月31日。臺北
市稅捐處提醒您:民眾可多利用E化繳稅管道繳稅:(1)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進行繳稅服務。(2)twallet行動支付APP行動繳稅服務。(3)已註冊健保卡及自然人憑證線上查繳稅繳稅。
三、宣導期間:105年5月1日至105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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