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DJKWL111
{{ $t('FEZ002') }} 訓育組長|
請參閱附件規程。
本年度團體賽規則調整,需有段位證書才能參賽。
請有意願參賽的同學,於10/09(四)日前將段位證明電子檔寄到訓育組信箱,並註明參賽組別(個人賽、團體賽)
訓育組電子郵件:cmes121@ms1.cmes.tp.edu.tw
團體賽部分如超過本校可報額度,將依照段位高低排定參賽選手。
如段位相同,則辦理校內初賽,初賽方式另行通知。
依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體字第1103087332號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110年9月15日北市安補字第1106006415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本市中小學圍棋競技實力,本局委請本市大安國中理旨揭賽事,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報名日期:自110年10月11日(星期一)起至10月22日(星期五)止。
(二)比賽時間:自110年11月1日至12月19日止,各組別比賽時間於報名結束後另行公告 。
(三)比賽地點:臺北市立大安國中學生活動中心(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四)另有關詳細報名方式及抽籤領隊會議時程請參閱競賽規程之相關規定。
三、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相關規範及競賽場館容留人數規定,本學年度教育盃圍棋錦標賽競賽規程內容進行部分修訂,以利競賽活動順利推動。
四、有關競賽規程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選手報名後再依報名人數進行分組、賽程編排及比賽日期訂定。
(二)國小團體組組隊方式調整為一至六年級自由組隊,每隊3人;隊員須持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者始得報名參賽;甲組(36班以上)學校每校限報名6隊:乙組(36班以下)學校每校限報名3隊。校內報名隊數超過者,各校得辦理校內初賽,選拔代表參賽隊伍。
(三)團體賽報名超過一定數量時,領隊會議現場抽籤進行拆組:個人賽由主辦單位以電腦抽籤進行拆組。
(四)所有比賽組別比賽當日現場重新抽籤,決定各隊序號。
五、若有相關問題或建議,請洽大安國中附設補校鄭建華主任,電話:(02)2755-7131分機108或118。
附件:臺北市110學年度中小學教育盃圍棋錦標賽競賽規程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