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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訓育組長|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16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終字第11030312952號
說明:
一、依據本府觀光傳播局110年3月11日北市觀發字第1103015109號函、本局109年12月24日北市教終字第1093117883號函及109年10月16日北市教終字第1093094944號函辦理。
二、本府觀光傳播局原訂於110年2月26日(星期五)至3月7日(星期日)舉辦「2021臺北燈節」活動,因應疫情應變規劃,延期至110年9月17日(星期五)至9月26日(星期日)辦理,爰本局配合修訂旨揭競賽實施計畫如下:
(一)收件及組裝時間:110年9月15日(星期三)至16日(星期四),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二)組裝地點:臺北市艋舺公園。
(三)決選時間:110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5時。
(四)經費核銷期程:實施計畫函頒之日(109年10月16日)起至110年9月27日止。相關核銷憑證於110年10月22日(星期五)前送至本市瑠公國民中學。
(五)作品領回:110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下午4時前。
(六)展出期間:110年9月17日(星期五)至9月26日(星期日) 。
(七)因應疫情尚未趨緩,爰取消辦理頒獎典禮。
三、其他相關訊息請詳閱修正後「『2021臺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實施計畫」(如附件)。
附件:修訂後「2021臺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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