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EPQNG109
{{ $t('FEZ002') }} 衛生組長|
說明:
ㄧ、109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將於10月5日起於醫療院所提供 所有公費對象接種疫苗;本府身心障礙員工可至本市聯合 醫院及其附設院外門診部免費接種,請輔合規定者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身分證或員工證)、健保卡及身心障 礙手冊或證明。
二、本市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含本市聯合醫院)亦提供符合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之接種計畫公費對象施打流感疫苗,請貴機關(學校)宣導符合前述之所屬員工攜帶相關證 件前往合約醫療院所接種,或於本市市政大樓提供流感疫 苗設站時接種。
三、前述公費流感疫苗施打對象及其所需攜帶之相關證件分述 如下:
(一)50歲以上成人:身分證及健保卡。
(二)19-49歲高風險慢性病人(如附件1疾病代碼一覽表):健 保卡、曾接受診斷或治療相關證明。
(三)孕婦:健保卡及「孕婦健康手冊」或診斷證明書。
(四)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健保卡及「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 完成「新生嬰兒登記之戶口名簿」。
(五)罕見疾病患者:健保卡(健保卡中無註記者需出示「罕見 疾病基金會、肌肉萎縮症病友協會出具之證明或罕見疾 病之診斷證明書」)。
(六)重大傷病患者:健保卡、重大傷病證明紙卡。
四、109年度本市市政大樓流感疫苗設站接種服務相關資訊如 下:
(一)日期:109年10月26日(一)至109年10月30日(五),共計5 日。
(二)時間: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
(三)地點:本市市政大樓1樓中庭(台北富邦銀行門口前方空 地)。
五、如有施打流感疫苗之相關問題,請洽詢轄區健康服務中心 (聯絡資訊如附件2)或電洽本府衛生局預防注射諮詢專線: (02)2375-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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