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EPQNG109
{{ $t('FEZ002') }} 衛生組長|
說明:
(一)補助對象:109年就讀臺北市國小1至6年級,持本局發放 之「護眼護照」或「護眼卡」並109年尚未接受免費專業視力檢查之學童。
(二)補助期間: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請家長們使用符合年級之護眼護照/護眼卡;護眼護照及護眼卡使用時間不受限於護照/護眼卡上原印製之受檢年級、學年度及檢查年度,惟每人每年限使用一 本局提供之免費專業視力檢查。109年內未接受過此項檢查補助的學童,皆可使用護眼護照或護眼卡「護眼紀錄表」空白頁面記錄視力檢查結果(108學年度下學期6年級學童補助至109年6月30日止)
(四)視力檢查服務地點:本計畫合約眼科醫療院所 (https://reurl.cc/M7Ry73)。
(五)補助內容說明:本項檢查服務含掛號費及專業視力檢查 費用,檢查後學童如有其他醫療需求,請另行約診就醫,若家長要求於當日進行相關治療,為避免家長誤解,請務必清楚說明補助範圍、治療方式及相關衍生費 用,於家長同意後再循健保方式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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