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SLAYH119
{{ $t('FEZ002') }} 特教組長|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暨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三)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西區特教資源中心(以下簡稱西區中心)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視障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視資中心)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聽障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聽資中心)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南區特教資源中心(以下簡稱南區中心)
臺北市立啟智學校 北區特教資源中心(以下簡稱北區中心)
臺北市各公立國民小學
三、報名
(一)報名資格:設籍臺北市(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年滿六足歲之身心障礙學齡兒童,民國103年9月1日前出生(含9月1日當天)。
(二)報名方式: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親自報名或委由他人持委託書報名(委託書如附件)。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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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名 時 間 |
報 名 地 點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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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2月2日 至108年12月13日 (週一至週五9:00-16:00,假日不受理報名) |
至學區學校報名 |
隨父母就讀者,於父母任職學校報名 |
歡迎洽詢本校特教組 周老師 02-2932215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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