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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O

轉知教育部108年度「教育部補助縣市防災教育人員國際 交流與培訓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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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生教組長|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8年7月24日臺教資(六)字第1080098604號函辦
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學校人員投入防災教育工作與增進防災知
能,藉由辦理出國訓練計畫,培養優秀防災教育種子師
資,提升國際視野與技能,透過實地踏勘與講座研習,汲
取經驗、觀念與知識,進而轉化應用符合我國防災教育推
動與實行現況並推廣至校園。
三、旨揭計畫摘要說明如下:
(一)培訓對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辦理防災
業務教職員工(含教保服務人員)、各縣市政府防災教育
輔導團團員(含聘請之諮詢顧問)、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業務科室主管及承辦人員,共計遴選名額至多24位(補助
名額至多22位;自費名額至多2位)。另曾於105 年度及
107年度獲教育部補助參與防災教育人員出國相關計 畫
者,需先以「自費」參加,且需配合遴選方式辦理。
(二)培訓日期:預定於9月底至10月上旬辦理,共計6天5
夜, 詳細日期與行程規劃,另行公告。
(三)培訓地點:日本(宮城縣)。
(四)培訓費用:採部分補助,補助額度為每人新臺幣5萬元;
自付額度約新臺幣5千元及代收款項新臺幣5千元,計新
臺幣1萬元(包含兩地機場稅、國際燃油稅、領隊、司機
小費等費用,配合旅行社報價)。
四、申請期間:自發文日起2週內(108 年 7 月 24 日至 108
年 8月 6日止,以郵戳為憑),檢具所屬單位公文(請副知
本局)申請表及相關附件1份,逕寄1063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
東路二段106 號13樓,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環境及防
災教育科魏柏倫先生收。
五、教育部依資格審查文件以書面審查方式辦理遴選,並籌組
遴選小組進行審查;參與交流與培訓人員應依計畫於「返
國後一個月內」以分組為單位繳交「108年度教育部補助防
災教育人員國際交流與培訓計畫」出國報告,及於108年
至 109年間,配合教育部相關活動(包含工作坊、研討會、
防災教育花路米電子報投稿)辦理心得分享發表等會議。
六、倘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社團法人臺灣防災教育
訓練學會盧彥佑先生、詹雅如小姐,聯絡電話:(04)
2236- 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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