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XIFLK105
{{ $t('FEZ002') }} 註冊組長|
請有需求者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原文轉貼:
主旨:為本市公私(國)立小學數位學生證非記名悠遊卡改為記
名悠遊卡補製卡費用補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市府社會局107年4月20日北市社兒少字第1073024030
0號函辦理。
二、本市於107年1月26日開始實施「優惠本市6歲以上未滿12
歲兒童搭乘臺北捷運優惠措施」,其認證方式係以記名具
悠遊卡功能之數位學生證為主,憑卡搭乘臺北捷運每趟車
資可享單程票價之6折優惠。查因本政策係於民眾持未開通
悠遊卡功能之後始實施,為維護旨揭兒童之權益,本市府
社會局專案補助今(107)年度本市各公私(國)立小學
學生因數位學生證未開通悠遊卡功能而需另行申請開通該
功能之補辦費用(不包括已具悠遊卡功能之補辦者)。
三、補助期間自107年1月26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止,國小數
位學生證非記名悠遊卡申請變更為記名悠遊卡,免收補製
卡費新臺幣113元,各校業務承辦人應配合事項如下:
(一)請協助轉知學生及家長,記名悠遊卡之數位學生證,憑
卡搭乘臺北捷運每趟車資可享單程票價之6折優惠,原
為不記名數位學生證申請變更為記名者,自107年5月7日
起更改為記名者可免收補製卡費用,如有變更記名外之
申請原因(例:變更記名且遺失、損毀等)不在此列。
(二)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非記名悠遊卡申請變更為
記名者需重新填寫「台北卡數位學生證個人資料提供處
理同意函」(附件2),請各校協助處理並保管。
(三)107年1月26日至107年5月6日已自費辦理者,請各校協
助辦理退費事宜,退費名單請於107年5月7日後登入數位
學生證入口網→公告資訊服務→教育局公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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