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資訊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資字第1113084502號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8月1日臺教資(三)字第1112702503號函續辦。
二、本案計畫得標廠商(國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為提升教師設備操作及增長數位教學專業知能,特辦理旨揭教育訓練,各場次教育訓練業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開課,倘報名成功且全程參與教育訓練課程教師皆核予研習時數3至6小時(依據研習課程時數),請各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並核予公(差)假派代。
三、檢附臺北市教育訓練A組(Ios系統)及C組(Googleworkspace系統)課程表各1份供參。
附件:臺北市教育訓練A組(Ios系統)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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