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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資訊組長|
依據臺北市立大學107年6月13日北市大資字第10731589500號函。
邀請運用iPad在教學上有經驗的教師分享使用經驗。
報名錄取之教師公假參與。
一、詳細資料及報名方式請參考附件,報名錄取之參與教師依實際參與課程,授予研習時數(外縣市依各教育局標準)。
二、本系列研習地點為臺北市立大學公誠樓二樓第三會議室及公誠樓三樓、五樓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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