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EPQNG109
{{ $t('FEZ002') }} 衛生組長|
研習對象: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或專科畢業,並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不可跨領域),
但未研習環境教育核心科目,含環境教育、環境倫理、環境教育教材教法之學員。
欲參訓者請先至環保署環境教育認證申辦系統/認證資訊/專業領域課程查詢
(https://eecs.epa.gov.tw/front/),
初步自行檢核符合規定後,再行報名本研習。
全程參與並取得研習時數證明者,即得以學歷向環保署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請各單位人事人員即日起至2月14日前至「臺北e大」
(網址:https://elearning.taipei/)之『實體班期專區』完成班期報名作業。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