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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訓育組長|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5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終字第1103023251號
說明:
一、依據中國青年救國團台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110年2月1日(110)青北市服字第003號字第1100201001號函辦理。
二、救國團台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辦理臺北市社會優秀青年選拔,係為獎勵青年優良德行與傑出成就,表揚其對國家社會之貢獻為宗旨,推薦對象為年齡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須居住或任職於臺北市)。請貴校踴躍推薦教職員(含所屬職員工)參加選拔,將候選人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或佐證資料,於110年2月22日(週一)前,寄送至該會(地址: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志清大樓),由該會組織社會優秀青年評審委員會辦理評選核定。相關問題請洽該會承辦人許鯉麟,電話:02-2885-5766轉22。
三、檢附中國青年救國團台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原函、實施辦法及推薦表各1份
附件:中國青年救國團台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原函、實施辦法及推薦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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