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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山區景美國民小學

研習公告-O3

研習: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108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領域攝影與美感教學知能研習班」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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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訓育組長|

參加者公假,課務自理。

說明:
一、依據本中心108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對象:本市高級中等學校以下藝術領域教師。
三、研習人數:50人。
四、研習日期:108年12月5、10、14日,共3日。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26日(星期二)截止。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 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 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六、研習地點:
(一)12月5日: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67號)。
(二)12月10日、14日: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
七、注意事項:
(一)12月5日(星期四)於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上課,12月10日及14日研習地點皆本中心。交通方式詳見實施計畫。
(二)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報名截止後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中登錄之網站郵件信箱通知錄取。
(三)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
(四)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應於研習前3日告悉本中心,並依程序辦理取消研習。
(五)本課程全程參與者核發18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3小時)者,不給予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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