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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資字第1123052514號
說明:
一、本局為使本市高中職以下師生將生成式AI工具用於精進教學與學習,並協助學校因應教學現場使用生成式AI工具所帶來的各項議題,特訂定旨揭指引。
二、請貴校協助於校園相關場合宣導旨揭指引,並鼓勵教師認識與運用生成式AI工具豐富教學內容,並適時引導學生學習正向使用AI工具輔助學習,瞭解其使用規範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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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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